本文整理自李笑来网络公开课《以理服己》第八讲的录音(YouTube 上传于 2016-03-17),由本地语音识别转写,经两套识别结果交叉比对并逐段核对。口语原样保留,只做分段与标点。
大家好,笑来老师能给大家开个以理服己课程的书单吗?最后一节课的时候也许会,终于开始了,大家听得清吗?听得清的话写加一。好,非常好。之前,因为自己工作繁忙,稍微耽搁了两周。今天呢是第八节课。渐渐的,我们的话题已经开始深入了。之前的课程,我们看到,为了做好。为了做到更好的以理服己,求知就是必须的。以理服己的唯一途径就是不断的求知。
课程里,因为时间有限,我没有提到过太多的人,但是这上面的人名你都应该知道了。这些人对我们能够清楚的思考有着巨大的帮助。求知是必须的。求知的一个例子,是上一节课讲过的概率。如果你不了解概率,当然大多数人其实真的并不了解概率,因为它并不直观,并且常常、常常这个违反直觉。如果你不了解概率,那你就很可能会不断的缴纳傻逼税。还记得把这个词叫“傻逼税”啊,却又并不自知。
概率这样的科学,这样的知识,就是人类当中一小撮极少数、极少数可以以己以理服己的人,运用谁都会的简单逻辑。思索、反思、论证,最后构建出来的新工具。没有这样的工具,你就没有办法真正以理服己。所以,求知是必须的,无知是可怜的。因为懒而无知,又因为无知而无畏,进而无畏而继续理直气壮的无知,甚至还阻挡别人求知,那就是可耻的、可恨的。回音大吗?我稍微调整一下,希望没有回音。OK。
那么,如果你没有强烈的求富欲望,那就是因为并不知道你的傻逼税负究竟有多高,呀。所以,如果你真的知道了这个信息,你就不会缺乏求知的力量。多说无益,听进去了就是你的运气,听不进去也是你的运气。因为无论听进去了还是没有听进去,人嘛都是这样的,总是无怨无悔。讲到这一节课,要重复一下之前提到过的重点了。还记得吗?之前就讲过,仅靠逻辑无法解决争议,逻辑从来都不是问题。以后,也别总拿逻辑说事儿,那是最简单的东西,尽管它相当有用。
真正有用的东西都构建在它之上,真正可怕的东西都藏在它之下。价值观不同,逻辑在严谨也会得出光怪陆离的结论;知识体系不同,逻辑在严谨也没办法得出统一的结论。不过,这节课还是要对逻辑这件事儿再深入一点。因为最重要的东西,往往是人们很多人根本没有注意到或者想到应该注意的东西。这节课,我们向大家介绍一个概念,叫举证责任,英文呢叫burdenofproof。很多人误以为,这是法律用语,与己无关。这就是中国人特点。
中国人总是以为只要避免上官司,否则法律是官法,打官司是神仙打架,反正事不关己,一定要高高挂起。这是非常可悲的一件事情,不说了。可事实上,由于不知道举证责任这个概念的存在,更不知道这个虚拟工具的重要,进而在生活当中处处吃亏的例子比比皆是。第一个例子,以下呢是许多年前我和一位好朋友的对话,他说:“我决定去做一件事情。”是因为他要做的是什么,在今天这间课堂这个课堂里并不重要,反正他要去做一件事情。
等他说完他要做的事情、他的决定之后,我很惊讶,我说:“可是你这样做有什么样的好处呢?”大家想,我问的是不是很自然?这个判断很简单,如果做一件事情没有任何好处,我们为什么要去做呢?于是我问他:“你这么做有什么好处呢?”他愣了一下,显然确实没有任何好处。甚至显然,他在气头上,根本就没有想过这么做有什么好处。可是他正在被某种情绪所左右,于是显然不甘心,哑口无言。于是他的反驳是这样的:“那你倒说说看,我这么做有什么坏处?
”简单几句对话,大家看出问题出在哪里了吗?结局是什么呢?他这样问,显然是因为他根本不懂举证责任这个概念,这是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学会的概念。我又怎样在那样的关头,仅凭几句话就给他讲清楚了呢?我做不到的。于是就轮到我哑口无言了。于是他觉得自己胜利了。于是他就按照他所说的那么做了。很遗憾。
现在我们来看看,我的这位朋友,因为知识体系不完整,于是思考有漏洞,他也想以理服己,可那所谓的理错了,他自己倒是服了,于是,最终做错了,随后当然要付出各种各样的代价。他究竟错在哪了?首先,我们要打破一个幻觉。证明是非的难度是相同的,这是一个幻觉。我们很多人总是以为证明是非难度是相同,证明是是有个难度的,证明非也是有个难度的,证明是与非的难度相同,就是幻觉。事实上,证明是与证明非难度是很不一样的。再一次,这事儿干脆就是违背直觉。
我们的直觉其实千疮百孔,绝不相信那些天天说相信直觉,并且以此为荣的人,本质上都很低级。不过,你什么时候见过低级动物知道自己是低级的?OK,在很多情况下,否定论断你肯定论断证明起来难多了,甚至有很多的时候,否定论断干脆就没有办法证明。大家看这个例子,肯定论断是这样子的:你欠我十万元。证明这样一个论断很简单,我拿出欠条就可以了。如果你不欠我十万元,我不会有你亲自画押的欠条。如果你已经还了钱,在还钱的同时,那欠条你一定会要回去。
我要是不退回你欠条,你也不肯把钱给我,谁又不傻?这是很简单的事情,可是反过来,如果有一天我找到你,让你证明一个否定论的,说你如何证明你没有欠我十万元?请问你如何证明你没有欠我十万元?然后,随之而来的是另外一个判断。如果你不能证明你没有欠我十万元,那就等同于说你欠了我十万元。请问,我能因此就这样跟你说吗?还钱还钱,快还钱!因为你不能证明你没欠我十万元,所以你要还我十万元。哎,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干嘛不让你证明你没欠我十个亿呢?
这位同学说,坏处就是没好处,不要玩文字游戏。OK,那么因为能够证明你没有欠我十万元的举证责任,其实并不在你,而在我。我拿不出欠条,就是我没有。就是我拿不出欠条,这是你没有欠我任何钱的证据。可是如果我回避我的举证责任,反过来把举证责任推脱到你的头上,进而又因为你反正没办法证明那个否定论断,因为在这个例子里,证明那个否定论断的难度本无穷大,所以我就有权利向你索要莫名其妙的欠款。你觉得合理吗?这肯定是不合理的。
所以在很多的时候,这就是一个例子给大家看的。有意义的讨论甚至争论,必须建立在明晰举证责任的基础上。以后,大家仔细去观察,你身边的人注定会有这样那样的争论。你仔细观察一下,你就会发现,大多数人是不知道举证责任这个概念的存在的。另外一些时候,有一些人能够强词夺理,这是因为在推卸举证责任。那所以,我的朋友反问我说:“你倒是说说看,我这么做有什么坏处?”的时候,他并不知道他正在推卸。
举证责任,我们之所以还讨论,前提是我们相互认同一件事情不应该去做没有任何好处的事情,或者把这句话翻译一下:如果一件事情去做了竟然没有任何好处,比如既损人又不利己,那就不要做了。而要做那件事情是,而要做那件事情的人是他。无论是他以你服己,还是跟我商量想要以你服我,列举那么做的种种好处,是他的责任。他做不到,于是,他反过来要求我举证,举证那么做有什么样的坏处?
其一,他在推证推卸举证责任;其二,他在偷梁换柱,因为我们的讨论的前提就变了。怎么变了呢?看。原来我们在讨论的时候,前提是这样的:我们认同说,如果做一件事情竟然没有任何好处,比如既然既损人又不利己,那就不要做了。可是,当他这样反问的那一瞬间,他是在要求我认同他另外一个前提假设:如果做一件事情没有任何坏处,那就做,不管它有没有好处。你说这样的讨论还有什么意义呢?其实已经不存在讨论了!
当然了,这件事情许多年之后回头去看,事情的结局非常令人遗憾。他还是去做了,尽管那一瞬间我的哑口无言,没有指出任何可能的坏处,可最终产生的恶果,并不会因为当时我想不出坏处而事实上并不存在。最微妙的是,经过我的观察,当那些恶果真正来临的时候,我的那位朋友并不认为当时是自己以理处己的过程当中出了差错,缺乏一些基本的概念的人会因此缺乏基本的反思能力。他对那些恶果的这种理解是:这世界太不公平。确实,这世界很不公平,可实际上并不是他想象的那种方式。
许多天之后。我们俩之间又发生过一次对话,他又决定去做一件事情来找我商量。我听完想了想,我就问了他一个问题:我说,你凭什么会觉得?你凭什么认为你会做好?他又是愣了一下,反过来说:“那你到时候说说看,你凭什么觉得我做不好?”呃,这是一个令我哑口无言的反问。为什么呢?在此之前,我其实跟他用之前的例子讨论过举证责任的重要。可是,人是这样的,人一旦固化是逆转不了的。尽管事后他也表示认同,可是,一到关键时刻他又回去了,改不掉的。
所以,我一直有一个建议:年轻的时候,一定要想办法把自己的大脑捋顺、捋清楚。不要长歪了,以后可是没有办法改回来的。举证责任这个概念要多重要就有多重要,因为对它缺乏了解,受到影响的人太多了,甚至大多数。再举一个例子。这是一封读者来信,这位自称软件工程师的人这样质疑。全文如下:你在《把时间当作朋友》这本书当中提到,除非哪一天我一抽身去当牧师。其实绝无可能,因为我基本上是比较坚定的无神论的。
然后我提到的话,他补充完了之后,他的问题是,我想问的问题是:一,你能否证明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位上帝?如果可以,请给出证明。显然我无法证明,然后他又问第二个问题:如果你不能证明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位上帝,那是否能够列出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位上帝?这是原信,我一个字都没有改过。那这封信我看完之后,当场就乐了,那觉得欢乐多。
他说他问了两个问题,我怎么看都像只有一个问题,另外一个问题我怎么也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也不知道大伙能否看出来,反正我没有看出来。我本来呢是懒得回答的,但是想了想,认真回答这个问题对另外一些人很重要,于是我就公开回信了。回信内容如下:举证责任在你,相信上帝存在的是你,不是我。如果你想让我相信上帝存在,你就得证明上帝真的存在,并且必须由你证明,不是由我证明。这也是我们常说的“谁主张,谁举证”。你证明不了。就你来劝我了,就是了吗?
你不能因为你证明不了肯定论断,然后就跑过来让我证明否定论断,然后误以为既然我无法证明否定论断,那就等于你已经证明了你的肯定论断,这是多大一个坑!你怎么会觉得我看不见了?再说了,别说你证明不了你的肯定论断,就算有一天你居然证明了你的肯定论断,说你的上帝居然真的存在,那我也不一定要相信上帝,因为你的那个上帝还不一定招我喜欢。那OK,我不知道我这一段讲的是不是太绕了,但是,我相信有一些人已经听懂了。
来,讲到这里,我只能说更多的真话了。从小到大,我就一直认为我是一个比较吃亏的人,因为从小的时候开始,我就没有办法做到政治上正确,从来做不到。所以以下的话,我只能换另外一种说法去说,也请大家思考。第一件事儿。请问,真的有信仰自由吗?由于我的提问对我来讲是设问,对你来讲是提问,而你没有必要公开回答。你只需要向自己回答,所以你完全可以拿出一个不在乎任何人看法的,对你来说最真的答案。你真的问问自己,真的有信仰自由吗?
其实有很多的时候,一个人的信仰并不是自由选择的。是受环境左右的,所以第二个问题。随之而来,那些信仰某一个神的人,有没有想过,如果他出生在另外一个地方,他还会相信同一个神吗?举个简单例子,一个信仰安拉的人,万一他不是阿拉伯人,投胎空汤。投到美国去了,在美国成长,他信仰恩拉的概率有多高?他信仰基督的概率有多高?你自己去想想吧。好了,第三个问题要随之而来,地球上有很多的信仰,大家都在信神。某一个他们认为应该是神的神。
OK,我们知道有一句话说“人生而平等”,尽管这句话是断章取义。大家知不知道“人生而平等”这句话是断章取义的?写进美国宪法的那句话不是“人生而平等”,是“人生而在权利和尊严面前平等”。原话是这样的:人生而在权力和尊严面前平等,不是简简单单的人生而平等。这句话误导性太大了。好了,不管怎么样吧,就算我们可以欣然接受人生而平等,请问神也这样吗?如果神不是这样的话,那神又是什么样的呢?所有这些问题。你都需要自己认真回答自己。
OK,最后一个也是关键的一个,如果宗教信仰无论是哪一个啊是错误的。那么,有神论者和无神论者之间不存在高低胜负之分吗?怎么可能是平等的呢?可能大家并不知道的是,或者并没有意识到的是,几乎所有的有神论者。都歧视无神论者,他们认为你尚未被救赎,他们认为你还不懂事,他们认为如果你固执己见的话,哼,肯定要下地狱的。所有这些问题,如果你像我一样认真思考、认真回答,我相信你跟我一样很难得出正正正确的结论。尽管宪法上有那么一条说。要保证宗教信仰自由。
OK,我们再说一下,最近发生的一件事情。最近,突然有人强烈要求美国驻华大使骆家辉同学,骆大使,公开个人财产。OK,这个时候哈是一个特殊的情况,是这样子的。理论上来讲,你是一个正常人的时候,普通人的时候,没有人有权利去探你的收入来源,这是隐私。当有人质疑你的收入来源的时候,你可以不理他,道理特别简单。如果你觉得我的收入有问题,举证责任在你而不在我,你自己去举证,谁主张谁举证?可是。并非所有人都享有这种权利、这种恩惠。
比如,在国外,公务员就有义务回应一切关于他的收入的质疑。最近,在美国刚刚通过一个叫《Stark法案》的。规定,一定级别以上的美国公务员,注意,不是中国公务员,而是美国公务员,必须百分之百公开自己的收入来源,并且任何公民无需申请,可以直接上网匿名。查询这些公务员的收入,大家仔细想想看,为什么到这样的时候,举证责任就转移了?为什么?道理很简单,你是公务员,我赋予你权利。于是,你就随之增加了一些其他的义务。
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这是非常非常自然的。那么,为什么要提到这样一点呢?这个例子也恰好能够解释目前有一些人对韩寒的质疑,我呢对韩寒是有质疑的,然后。写了一个帖子,这个帖子上十二个小时不到,两百多户留言。那留言当中有一条,有一位股友曾经认真读过我的博客文章,于是呢问我说:“哎,李老师,你说的好像和你你现在说的,好像和你之前讲,举证责任说恰好相反。”啊,按照你说的,韩寒是没有举证责任的。
其实这点是这样子的,某种意义上,韩寒不是公务员。他是作者、作家。然后,也不是所有人赋予了他权利。所以,他也没有说着多少义务。所以我在那个帖子上也说的很清楚,韩寒会有这个没必要回应的。那但是,某种意义上又不是这样,这这是一个嗯举证责任转移的含混的例子。但是有一个哈曾经对韩寒提出质疑的人说的话特别好玩,也特别有道理。他说:“韩寒,你犯了巨额知识来源不矛盾。
”这样说有道理还是没有道理,请您自己判断。因为道理很简单,我们早就不想以理服人了,我们只想以理服己。所以,这样的问题你要自己去问,你要自己回答。举证责任是一个格外重要的概念,也需要在座各位啊认真的去思考,认真的去观察。很可惜。骆家辉不是我们国家的大使,很可惜,stuff档案不是我们国家的档案。于是,在日常生活当中,在座各位经常可以看得到,说举证责任被推卸,举证责任该转移的时候不转移。病人的病历找不到了,所以医院就没有责任了。
监控录像找不到了,所以公安就没有责任了。现在你知道了,这些都是在无耻的推卸举证责任。要明事理!最后稍微总结一下,今天的课程内容非常非常的简单,尽管听起来非常的绕,但是七逻辑根据是在于这样一点:证明肯定论断和证明否定论断的难度其实并不相同。因此,我们常常需要谁主张,谁举证。然而,格外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需要举证责任转移。这样三句话,请你牢牢记住。而更多的知识,需要在座各位自行展开求知活动,比如。
去找一找书看一看,比如去UTPD啊查一查。如果英文UTPD啊看不懂,那行,先学学英文,不要误以为英文有多难,那不就是个识字吗?很简单的事情。一切都要靠自己。好,今天的课程,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谢谢。哈哈,这位同学说VTP的各种语言都有。说句实话,VTP的的VTP上的中文的内容真的很差,哪怕是繁体中文也很差,这是实情。那个百度百科就是叫百科而已,跟百科没有任何关系。
TheDarkEvolution,这这个是呃RichardDawkins的这个最近的一本书之一,啊这本书真的非常的好。这个人呢也是这个地球上哈最强硬的无神论者,而且这人的传奇大家可能不知道,呃欧洲有一批科学家。经过研究发现,人的大脑当中有一个部位叫海马体。如果这个部位啊受到电波刺激,人就会很容易产生见到神的错觉幻觉,于是就会变成。
有神论者,科学家们用这个去解释,因为很多人出了车祸、大难不死这种情况下,原来一个无神论者突然会变成一个强狂热的有神论者。这个发现发现了,这个发现被发现了之后,就有科学家与RichardDawkins联系。问他能不能拿它做做实验,用电波刺激一下Dawkins的海马体。所有的人都认为Dawkins是没有必要这个这个这个呃去回应这个东西的。因为一个。
强硬的无神论者突然有一天被刺激之后变成了有这个呃无神论者变成有神论者,这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情!但是这个Dawkins的勇气是大家无法想象的,他居然答应了。然后那帮科学家拿着电波刺激他的海马体半天,你看刺激完了之后,你看这个这个Dawkins从这个这个实验台下来之后,发现,这台那个电波一点都不起作用。他依然是坚定的无神论者,这个人很传奇的。OK,我就不再后面再补什么东西了,谢谢大家,谢谢。